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用红外热像仪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用红外热像仪
项目编号:2020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7558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中山路150号
联系方式: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0592-755833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3)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谈判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4)谈判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非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5)谈判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2月25日 11:45至2020年02月28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755833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2月25日 11:44至2020年02月28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用红外热像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