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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力推进医保体制建设

文章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日期:2019-06-25 08:00:00浏览次数:130
甘肃省嘉峪关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力推进医保体制建设
发布日期:2018年8月8日

嘉峪关市人社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不断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制约作用,健全医保利益调控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成本,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一)落实制度保障,解决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困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加快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我局草拟了《嘉峪关市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于2018年7月17日印发《嘉峪关市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8﹞127号),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方案》出台前,医保基金拨付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的支付方式,使部分医疗机构垫付资金量大,造成基本药品供给得不到有效保障,患者获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相应下降,参保患者对医疗机构意见较大,实行医保基金60%总额预付后,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困难的难言之隐,从而极大地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患者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实行总额预付管理,“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收押金全面落实, “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民政救助一站式”结报初见成效。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将门诊统筹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结算总额的60%,拨付至市、镇、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住院统筹基金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结算总额的60%,按月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1-6月份,已为39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基金18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拨付172万元、住院费统筹拨付378万元;城镇职工住院费拨付1300万元。自实行总额预付制度以来,医院垫付资金的问题解决后,医院为前来就诊的参保患者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收押金”,出院时患者只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定期结算。对符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患者在医院结算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患者结算报销。通过“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收押金和“一站式”结报,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了参保患者住院的负担,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式服务, 充分发挥了基本医保保基本的作用。

(三)提高门诊统筹限额,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逐步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根据《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通知》和《嘉峪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的通知》,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金额由2017年人均年度50元提高到2018年成人120元、学生儿童70元;门诊统筹补偿费用实行零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现在的70%。原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种由18种增加至46种,并普遍调提高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最高统筹支付金额,报销金额由原来的最高支付8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元至6万元不等,极大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就诊需求,提升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

(四)落实中医药优惠补偿政策,引导患者充分使用中医药诊疗技术。通过中医药补偿优惠政策,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将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以及使用中药饮片所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全额报销。

(五)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的作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年初总额预付60%的基础上,其余40%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行为挂钩,年终进行考核后一次性结拨付医疗机构。有效发挥了医保基金在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激励、约束作用,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遏制了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的不合理医疗服务行为。把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实现医保费用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有效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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