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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新城桥街道朝晖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服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日期:2019-06-27 09:10:00浏览次数:535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新城桥街道朝晖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新城桥街道朝晖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记账与实际不符的违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7〕9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第(11)款、《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7〕16号)及《南通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19版)第七十六条、八十三条约定,作出处理如下:

1.暂停医保服务1个月;

2.信用记分21分;

3.追回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相关费用2291.6元,并处违约金10000元。

4.追回记账与实际不符相关费用595.1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

望你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规定。市各定点单位要以此为戒,切实维护我市医疗保险的运行秩序。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31日